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,我的拿手好戏就是变魔术。
我喜欢魔术是因为我在我同学家里玩的时候,他给我变了一个魔术。他首先拿了一个乒乓球,然后又拿了一块黑布往乒乓球上一放。这一拍乒乓球竟然从他的手中消失了。我看着他那娴熟的动作,我非常羡慕,就这样我喜欢上了魔术。
星期天我招呼了几个同学来看我变魔术,我拿起两个本子在空中抖了抖,说:“你们看书里是不是什么都没有?”同学们点了点头,接着我把一本书翻了一页。又把另一本书翻了一页夹起来,就这样,我反反复复。直到书被我抢完我才停手。这些同学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书,想看个究竟,有几个人也迫不及待的唱了起来,我举起两本书使劲的拍拍。:“你们看,这两本书已经被我粘在一起了。”“这怎么可能?”大家满脸疑惑。
“那我就请两个人来将他们分开。”话音刚落,同学们就争先恐后的抢着我先请了两位女生来拉书。两位女生你拉我扯都拿他们没有办法。
“女生的力气太小了。”旁边的男生也意见纷纷,我又请了两位人高马大。号称班级里的大力士的两位男生来拉书,他们胸有成竹的走上前各自站好。哦喂,做了个深呼吸,死死的抓住书的两极。身体向后倾斜,咬紧牙关,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。可是两本书就像好兄弟紧紧的抱在一起,两位大力士也没有了力气。
这个时候我说还是歇一下吧,其实这个魔术其实是一个科学小实验。因为每一页都有摩擦力,夹子的页数越多,摩擦力不就越大了吗?这个时候他们也才恍然大悟。
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,变魔术怎么样?厉害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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